目前的做法是這樣子來做票選,當然如果這一個部分要辦協作會議的議題,能不能再做一些擴大?我們想到的是,有關於自己部會裡面,有需要辦說明會或者是公聽會,需要爭取大家的意見,又或者是對於自己所辦的業務,你們認為有必要來徵詢民間意見的時候,事實上是可以作為協作會議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