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還是會覺得,對於公務員來講我們這樣不就疲於奔命嗎?社會上有這麼多的人,需求是不是都要被滿足?是不是事情永遠做不完?並不如此,在協作會議的過程中,公務員也是使用者,同樣使用者的需求也是要被滿足,如果預算、法規做不到,如果公務員的時間一天加班24小時做不到,就說出來,一定要在可以做到的狀況之下,才可以被完成,但觀念差別在於先問要什麼再來做什麼,而不是做了以後才說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