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的部分是針對專任輔導教師的這一項,可是在國民中小學授課結數訂定基準就已經明訂專任輔導教師直接比照主任之上限,所以沒有比照組長之縣市,所以第6條第1項第1款裡面的比照組長,根本就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