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政府標案的保證金、押標金帶給協會或新住民團體相當大的壓力。若投政府的標案,付不起保證金,就沒有投標的機會,這是不公平的。有一天,我得知某一新移民協會就因籌不出保證金而跑去借高利貸,看了很不忍,趕快從銀行提出3、5萬交付協會。畢竟這不是正軌,但確實是民間底層現在正發生的問題。我們儲蓄互助社閒置的資金這麼多,回應剛剛的建議,是不是行政院可以成立一個臺灣合作事業推動小組解決融資的問題。推動小組的主席或主任,是否請唐政委來擔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