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確認一下我聽到的,像剛剛講到基金未來的適足之財源,老師也有提到從合作社體系本身來做對等的撥補,這是一個可能性,希望內政部雖然有中、長程計劃,但是不要停止對這個的研究,剛剛也提到金融研訓院的規模,還有未來應該要同等或更高規模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