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育成機構的資金就有來源了,合作基金可以協助他們做輔導和推廣。不過合作社經營還需要融資,而現在全國儲互社300多個社,有200多億的資金,但是貸放不太出去,因爲儲互社在各種限制之下,營運的業務受限,加上社員高齡化,比較沒有貸款需求。如果可以活用這一些錢,讓它聚焦在提供各種合作社的融資,不是可以解決雙方的困難嗎?當然對儲互社來說,風險是貸放給這一些合作社,如果還不出來怎麼辦?所以如果政府可以提供信用保證金在那個地方,是不是就可以解決這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