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是內政部提出的中、長程計劃,畢竟並不是永續經營,所以真正要解決合作社的問題,其實要成立基金。剛剛也提到財政紀律法的問題,其實我們發現合作社法裡面面臨到的一些法律解讀不一致的問題,像合作社的勞動條件裡的解讀上跟勞基法有關係,像剛剛提到聯合採購法,其實很多合作社跟很多法源,像經濟部所提的中小企業的code都跟法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