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社會創新平台上找「其他」才看到一個很具體的案子,也就是新竹縣有一個合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有提投標須知第64點裡面,為了要照顧合作社,所以招標機關幫忙加了一個勾選,如果我是合作社的話,我的章程等等應該要扣合等等,這個本來是為了教育意義,希望各個部會在勾選的時候,腦裡放著合作社,但是如果不勾選,就排除合作社於投標之外,有一點適得其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