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看這個資料有民間團體的建議,也就是合作社是不是5個人就好了,因為現在規定要7個,我想這個既然是合作社,未來可以再來討論,我們也沒有絕對地堅持或者是7個,目前的操作來講,民間團體認為公司就一個人,為何要堅持7個,當然它是營利事業或者性質上確實不太一樣,這個是第二點我要做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