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樣的話,外交部要放在哪裡,我們也許不需要在這邊先決定,一方面我們到國際組那邊,我們還有另外一堆credit可以放,說不定外交部放那邊是比較合適的,畢竟他們來的是需要外交部來幫忙,甚至協辦或者是第一協辦都講得通,像國內組的話,也許先移調,我們先在國際松那邊,把外交部列為到co-organiz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