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是,一定要明訂參賽提案,可能像政委所提的,也就是作為宣傳用的財產權,不然如果沒有辦法的話,你們就用可授權條款,千萬不要「需同意」,通常用這個字眼是有法源依據才可以寫「需同意」,因此文字你們儘量不要用這麼強烈,我怕政委一夕爆紅,這樣貼起來是政府要免費用大家的東西,這樣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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