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注意事項也有訂定相關的消極資格,這個部分是參照性平法第27條的規定,性平法第27條之1有訂定學校聘用的人員之前,必須要查閱這一些人員是否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者是性霸凌的相關犯罪紀錄,如果有的話,學校就不能聘任這一些相關的人員,如果已經聘任的話,要終止這一些聘任的關係,讓不適合的人進入校園內來從事教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