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覺得不用補助給業者,補助給民眾就好了,因為這價碼其實很高,他會覺得去坐無障礙計程車就好了,但是如果說一個重症的病人去坐無障礙計程車會受傷,我們有遇到客人已經受傷了,會想說到底要不要通報醫療器材,通報的話爬梯機等級會提高,而且那是大陸的,像救護人員在用的,但臺灣當做一般醫療器材,那我們在坐的時候會打滑還會當機,那我們公司自己有個SOP,我們第一次載的病人,單價就直接先上,因為單價是最好的,癌末或脊椎塌陷都適用,馬上就進入長照環境評估,不用等到長照人員就可以說這可以用爬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