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社會溝通的部分,接下來是依據不同的車輛收取不同油品費用,會產生油品的問題,當然有幾個方式是收取相同費用、後續退費,然後還有民眾觀感不佳,還有一些辨識機制來流用,還有一個先行徵收再退費,這個是剛剛提到的,還有一個是確認身分辨識機制,還有漁船用油依照航程記錄器核算可購油量,這個是官方有訂好標準,但是汽車好像沒有。另外一個是農機用油是依照訂定用油基準來核算油量,然後核發用油憑單,加油時用使用證與用油憑單來徵稅。另外一個是內政部警政署要想的是加強油品流用查緝、退補及用途辨識機制,不知道這個部分有沒有要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