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想做一些分享,我非常感謝人本文教基金會做這樣的提案,我也想附議剛剛勵馨基金會的執行長,這樣的機構我希望藉由皇家調查委員會的經驗,在臺灣是不是可以直接成立所謂獨立性的調查委員會跟機構,而且必須是要在院會以上的層級,因為我們剛剛這樣子聽下來,包括我聽下來及孩子經歷的一些經驗,在校園裡面確實當兒童遇到這樣的事件時,師長們年紀比較長的,或者是具有教育意義身分的人,反而是會教孩子不能說的,這一種東西會影響到後續非常非常多的一些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