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如果以澳洲的這個規模放到臺灣,如果我們有困難的話,我覺得我們有沒有可能從他們一些細部活動的支出,我們可以想說在臺灣哪一些現行的機構可以先朝他們的做法來進行,就不一定是我們在臺灣就完全設一個規模一樣的機關委員會,就我們的經費跟能力去設置一個可能比他小一點,然後又可以執行我們這個議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