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性侵害這一件事,我們要關注的是被害人為中心,還是我們是要去追溯這個罪刑,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當然以中央主管機關的角度,我們是兩者都要兼顧,但是當這兩者有衝突,到底是要以被害人的利益優先,還是追溯犯罪優先,我覺得一線的工作者其實常常會面臨這一種衝突的,這一題提在這裡想要處理的是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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