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方面大概分三大塊來看,宗教機構分析了,這一些性侵害事件會發的關鍵癥結是神職人員被視為絕對的權威,缺乏對主教的監督責任,也就是主教的權威跟地位是非常高的,他們在處理投訴過去也沒有統一的處理流程,所以針對宗教機構,皇家調查委員會給了哪一些建議?像他們建議要修改教會法,不應該試圖防止或者阻礙打壓主教或者是這一些人員想要舉報告程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