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進行了五年調查,然後整理出政策做法,然後才開始實行,並不是的,所有的調查是療癒的開始,所有的調查是平反的做法。包括當受害者有人瞭解我,這就是一種重要的療癒,還有一個是他們透過私密訪談,一個是聽證會,透過聽證會跟機構的調查,也就是說,甚至受害者可以透過某些方式跟機構對話,不管是在公開聽證會當中,或者是在某些平反的場合當中,這個也會非常地重要,是透過公聽會的過程,讓機構也可以檢視發生的問題是問題、怎麼一回事,我已經有過這一些做法了,為何還是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