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是靠開放資料諮詢委員會,就是要認識裡面的人,請他們幫你們提案,這樣子理論上這個制度本身是這樣子的意思,也就是通案的,應該是開放資料諮委會做,如果是個案的,好比像採購資料的話,就提到行政院院級來處理,但是大部分您剛剛講的,並沒有大的利益糾葛的話,應該是在部會級的開放資料諮詢委員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