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一些是媒體自律的部分,也就是媒體要花多少時間,從網路上翻拍至網路的東西把它採納為媒體的一則新聞,這個是內控的範圍,但當時也不能完全都不做,但是如果完全都不做,這個媒體如果又沒有用到公共的頻寬,或者是用到需要加藍線的公共土地,目前以我們的法律上,我們並沒有說你就有執照要撤銷,因為也沒有執照——一開始就要發執照——所以這個時候還是要靠公民社會的力量,好比像臺灣事實查核中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