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裡面有兩件事,我們在2014年,當時移動裝置還沒有辦法到每一個人都是直播主的情況,也就是說,很多都還是透過照片、文字,他的共同在場的感覺是沒有這麼深的,但是現在看香港的情況,基本上大家完全是依賴著共同在場的感覺,一起做一些集體的行動,我想以前大家看到手機或者是移動裝置,多少都當作是資訊接送的載體,發送的頻寬是非常有限的,4G是非常普及的,因此其實是在玉山的山頂等等,只要一高興,馬上就可以直播出去,甚至是360直播,一旦是這樣做,很多人跟你共同在場。我想共同在場的感受是最大的差別,這個是移動裝置上來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