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查的部分,不管是地方創生或者是部落發展計畫,目前很多都是地方政府提案,在中央計畫審查這一段,有沒有可能調整來的委員,也就是在審查這一些案子的委員當中找一些在地或長期在地方耕耘的相關人員,我找一個例子來講,像今天新北市政府幫烏來區送原鄉發展的計畫好了,是不是可以找一些烏來在地的NGO組織或是長期耕耘地方的人員,做為該案的審查委員來確認需求是不是符合烏來的期待(因為計畫送件時就會把區域寫上,所以沒有不確定來自於哪一區的問題),以此方式避免計畫又是縣市政府,或是地方議員民代所累積出來的想像,也預防這些這一些經費沒有被地方政府或相關人士濫用或不符合現場發展需求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