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提到申請時間,也希望警政署配合提前外國人申請四個月,但是現在進入生態保護區,其實先核准入園,然後才會請他們做入山申請,如果提前到四個月申請,其實我們提前四個月申請,主要是要保留外國人的名額,我們有一定的限額,像目前一站式的,申請了入園之後,入山申請就馬上核准,但是我們入園還沒有核准,這樣民眾會誤解已經可以入山了,實際上山屋還要抽籤、名額還要分配,所以這一個部分,可能建議,如果進入生態保護區,是不是先不要送入山,我們核准之後再送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