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對於1-2案講得非常清楚,如果社員通通都不是僱傭關係,根本就不用成立投保單位,如果不成立投保單位,也沒有辦理加保的問題,這個聽起來是非常簡單的邏輯,不過在實務上你覺得像這樣子的判斷,如果判斷都不是僱傭關係,按照檢核表,你乾脆連投保單位都不用成立,這樣子是一個合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