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8.1條、8.2條是比較容易的,未來在措詞上比較好。5.1的部分,勞動部非常明白,重點並不是開會員大會透過民主的方式決定,而是這樣子決定出來的東西、事情,我作為一個社員,我到底有沒有好像非遵守不可,好像沒有很簡單去修改它的方式,如果確實是這樣子的話,就比較像傳統上的僱傭關係,但是如果這個是完全民主治理的,也就是這個考核或者是懲處是大家都同意的,而且當時也表示我的同意,然後實際適用上有困難,透過民主程序,還是可以回來改的話,這樣就比較像自治類似自律的規範,感覺上比較不像這邊所講的指揮監督,也就是上對下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