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財政部已經表示這一張憑證上的字樣不是重點,他們稽核是放在勞合社的這一筆資料,那張紙是不是要寫到「勞務進行時間幾點至幾點的過程中,不是被我們僱用的人,而只是普通社員等等」,似乎沒有這個必要,對不對?還是其實有這個必要?有的話也要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