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邊的概念如果找勞合社的話,其實也瞭解到勞合社自己就是雇主、雇員,根本沒有雇主、雇員的關係,也就是一人公司不成立投保單位,也不是投保單位,這樣的情況下,概念上未來最理想的情形下,這個還是要付,但說不定是派工作給他的人去接收,也就是讓做勞務單位所接收,並不是一人公司沒有成立投保單位來負擔,但是這個時候要溝通非常清楚,不管是這邊負擔或者是那邊負擔,總是要有人負擔,意思是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