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第一件事,而第29條也是一樣的。凡是在這邊有提到所屬之投保單位,只要是有「投保單位」這四個字出現的時候,必須要先成立投保單位再成立,如果一個勞合社沒有成立投保單位,意思是沒有雇員的話,當然這一整件事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