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我進來之前,行政院就已經說各部會不能只預告七天或十四天,而是要預告六十天,讓大家有六十天討論的空間,而且討論六十天有一個好處,也就是如果只討論十四天或者是七天,等到知道有這一件事的時候,可能是已經結束了,或者只剩下一、兩天了,基本上草案跟訂案中間不太會有大家的意見進來,但是當你延長到六十天的時候,就會有民間各種各樣的意見,大家就可以繞著它去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