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有這樣的解釋:「本標案允許合作社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要具備……條件」,可以啊!允許合作社投標的部分可以去掉,如果投標廠商是合作社者要具備什麼,那可以列,比如章程裡面的服務項目有跟我們的標案、標的有一樣,我覺得有合理;但是列入選項以後,即使後面章程符合的,但是他沒有勾到,後面還是白搭,這個第一個要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