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委員的提案主要各部會在看這個資格的時候,好比像社創組織有一個是文化大學,後面是華岡,這個基金會是不是給大學的身分來進行外交,或者是其實有很多合作社,合作社其實是不是非以營利目的為組織,這個必定是不相同,還有很多別的,所以一下子沒有推到公司型態,也許這個登記,因為至少如果是公司的話,必須要每一年去做到底扣合什麼公益使命的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