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想我們後來是要改出租管理辦法第36條的話,兩個意見都會進去,這並不會是太大的問題,只是接下來法規適用的競合上,有一些可預見的問題,委員也是這一方面的專家,在這一個過程中我們儘量多參與,看到在適用上有一些疑義就即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