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剛剛提到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的規定,法源依據是依照國有財產法第1條規定,國有財產取得、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都是依照本法的規定。又依照國有財產法第42條第1項及第4項的規定,非公用財產出租得以標租的方式來辦理,出租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