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剛剛所說的,所謂其實第9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第9條,基本上沒有包含文字等等的限制,只要一開始的次承租人跟一開始的出租人都不反對,這一件事就發生了,所以這兩個是有競合或是沒有競合?你的想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