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所知,內政部這邊有發文給其他相關具有國有、公有住宅的相關單位,但是不確定後續的配合是怎麼樣。也就是說,在公有住宅落實專業管理這一件事,現在似乎還沒有一些很具體的方案,所謂的方案是依據內政部現在的方式,其實有兩種,第一種是公有住宅有沒有可能納入社會住宅,當然就不一定是興建的部分,因為興建土地的盤點,這已經有進行了,也就是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這個有沒有可能,這個是第一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