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應該滿清楚的,通常到這一種形狀是院長裁的,我裁沒有用的(笑)。當然以先期的研究案來講,兩個部會不用特別覺得好像責任非常重,因為之前青年發展法的時候,其實青年署很嚇,因為裡面並沒有法定業務,要來主導這一種橫跨無數個部會的討論,一開始有一些心理上的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