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具體建議,並沒有說要馬上改,因為這個改的幅度會牽涉到很多,像部會間跟政府與民間,如果可以的話,我想仿照,就像之前前一屆吳委員的青年發展法有機會重啟正式的研究案,讓倡議很久的學者們、專家及單位來做一段時間的研議,看看是不是適合,我們知道不適合,如果適合的話,怎麼樣實質像法規或者是等等之類的政策間來推動,這個具體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