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事項,第一屆第四次會議決議,有關歷次會議決定(議)事項,已辦理完成並擬解除列管者,主辦機關應與提案委員事先溝通,並獲共識後再提請解除列管。第二屆第二的會議列管事項共兩項,今天這兩案涉及部會將就委員提案建議提出參採情形,並於會前會討論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