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國家行動方案的話,目前規範每一個國家行動方案以兩年為實施週期,行動的主體是所謂的承諾事項,承諾事項必須符合OGP的三個核心價值,OGP這邊建議承諾事項五到十五項為原則,最多是二十項,整個研擬過程強調公民協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