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第10頁的部分,有提到應該要成立專門的社團法人,其實在部裡面的社造政策已經開放給不同的申請主體,並不是過去的社區發展協會才可以,像青年個人、同好的社團,還有第二個部門,也就是營利的組織,我們有機會可以參與社造的工作,所以並不限於只有專門的社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