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因為資訊服務採購是從我上任以前就已經開始改,我上任之後當然也改了很多,像剛講的OpenAPI之類,但是他沒有辦法逾越採購法的母法。需要長時間的partnership的時候,雖然我們鬆綁很多了,像經常門佔全部的比例,那本來只有10%,那後來把它加倍到20%,在採購時也特別解釋說你先期規劃,以前都只能十萬,現在只要中央機關首長同意,也鬆綁到一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