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希望財政部有一個,可能還是要有一個很有說服力的個案,到時候財政部說你先試一下。他是有一點像沙盒的概念啦,本來解釋上其實是排除這種東西的,但是沙盒是系統性檢視是不是加諸母法所無之限制,我們可以argue說母法並沒有不準你做沒有徵收土地的限制啊,只有說如果你徵收土地這樣,沒有說非徵收土地不可,之前的解釋都在那前提底下做出來,可以說按照這個個案解釋一下,試看看這個點可不可以跑的起來,那跑的起來的話也許接下來會有原則之類的,反正沒有法地位的東西,去說如果你沒有徵收土地是純軟體的建設,那你要怎麼編這件事,可能是這個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