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給付的部分請看1-5頁,1-5頁這裡有個修正案,大家顯然後來接受這個修正案,現在有點沒有彈性的部分是第三天、第五天、第七天,大家覺得個案實際上可能無法完全照天數,有些緊急會過天,有個修正建議是說,初次照護,就是第三天開始申報這個大家沒有意見,接下來七天內最多申報兩次追蹤,超過七天最多申報三次追蹤,彈性留給真正提供服務的營養師,但是你有去做才可以報,但是最多也有申報的次數上限,這樣是不是也保有彈性也吻合臨床需要,也沒有違背我們支付點數的期待,這個彈性大家是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