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這樣我試著把決議可以形成,文字上大概是ICU的病人,無論疾病診斷為何,所有入住ICU超過一歲,所有超過一歲且入住ICU超過兩日之個案,就是超過一歲,然後超過兩天,不是48小時,超過兩天的個案,這是全部都納入。然後第二點是NICU個案由醫師會診者,才納入給付,需要訂適應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