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還有各位委員大家好,我想目前就呈現的資料我覺得可行度還算是滿高的,因為之前是第一個禮拜看幾次加起來給付一次;那這次修改方式是有看且有紀錄,然後就給給付,分成初次跟追蹤,那我覺得這個比較是可行的。那唯一我這邊有一個建議,實際上ICU的病人是相當複雜的,因為不同的疾病內外科這個差異很大,其實每個ICU都有團隊醫療照顧過程與模式,譬如說是查房或是照會都有各種方式,那現在這個給付有限制是第幾天,應該保有彈性,希望取得大家的認同,不要定是第三、第五、第七天這樣,因為有可能病情需要就需要去追蹤,有時候需要多觀察兩天再去追蹤,有時候GI bleeding,不能吃了,有時候還會delay一兩天,如果申報不要規定三五七這樣子,那我覺得說在執行上比較符合臨床上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