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這一套機制,同時處理記者跟作者兩方面,因為像有賺錢跟吃飯等等,但是一直做下去,好像裡面會有一些細節,兩方面的人考慮不太一樣,比如說一邊可能強調創意、另外一邊強調事實查核等等,所以像做一些文案或者是功能的時候,感覺自己好像產品定義不夠focus,但是根本沒有辦法,因為記者跟作者沒有很清晰的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