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邊看起來邏輯上,體育署有一些事情可以講,包含國教署在內,教育部有一些可以講,也有一些跟教育部沒有關係,可以先分成兩類,像是自治條例跟登山教育推廣,凡是體育署是主責的,其實別的機關也很難幫體育署說話,反過來說前面這些營建、林務主責的,體育署只能說規則改了那加強宣導,這是比較清楚的區分,體育署之外從第十二題往前要怎麼切成兩半,我就沒有很確定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