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這一個部分,我們有一些建議,因為國有財產署在今年有購買一塊土地,因為跟國有財產署共同持有,國有財產署就發文,其實所有的土地持有人都乖乖跟配合出來,其實在這一個部分,我們在養殖區當中,這幾年已經開始有人共有持分,透過分區、分管的方法慢慢被活化,自己的經營土地慢慢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