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是寫在這個作業原則裡面。有些朋友覺得作業原則應該讓他有一個母法,希望是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為基礎,不像現在是只框列行政院。入法目的之一,是希望也去照顧到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跟司法院的資料。